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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区领导干部任免通气、谈话和到位制度

 

一、干部任免通气

区委常委会议通过干部任免事项后,正职和重要岗位由部长与单位一把手通气,其他干部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向用人单位主要领导通气。

二、干部任免谈话

1、区政府组成局局长、街道(镇)党工委书记、主任(镇长)的任免原则上由区委书记、区长或区委组织部长负责谈话;

2、街道、镇党政正职、政府组成局正职一般由书记、区长谈话;

3、其他部门正职、常委部门副职、正科职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一般由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长谈话;

4、副科职(级)干部的任免一般由组织部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谈话。

三、干部到位

1、区政府组成局、街道(镇)主要负责人的任免,一般由区委副书记、区委组织部长负责宣布到位;

2、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常委部门副职的任免,原则上由区委组织部长负责宣布到位;

3、其他副科级干部的任免,原则上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负责宣布到位。

 


开福区任免文件下发程序

 

一、拟文

1、区委直接任免;党务类职务

2、提名文件:

向人大党组提名对象为政府组成局行政主要负责人,人大各委室负责人,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人选的任免;

向政府党组提名对象为政府组成局、区直各部门、街道办事处担任行政职务人员的任免;

向政协党组提名对象为政协各委室负责人选的任免;

向法院党组提名对象为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人选;

向检察院党组提名对象为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人选,检察长的任免还需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向镇党委提名对象为镇长、副镇长、人大主席、副主席任免人选;

向人武部党委提名对象为各街道(镇)人武部部长人选,以区委组织部文件下发;

向群团组织提名的对象为工会、妇联、工商联、残联的负责干部人选。

二、签发;

三、排印;

四、下发。

 

 


开福区试用期满干部正式任职办理程序

 

一、干部科发出试用期已满的通知。

二、个人写出总结。

三、组织部考察。

四、部务会讨论通过。

五、区委组织部发出继任现职(或不继任现职)的通知。

 

 

 

开福区科级干部调出手续办理程序

 

一、区委组织部部长在调入单位干部调动通知单上签署调动意见。

二、干部科开具行政关系介绍信。

三、档案室发出档案。

 


 

开福区干部退休手续办理程序

 

一、县级干部退休工作程序

1、市委组织部下发退休文件后,由区委书记或区长进行退休谈话,区委组织部部长参加;

2、区委组织部传发市委组织部文件;

3、组织部干部科、人事局办理相关退休手续。

二、科级干部退休工作程序

1、每年12月由档案室整理出下年度应办理退休的人员名单。

2、到龄当月,由干部科发出《办理退休手续通知书》或《退休谈话通知》。

3、退休谈话(曾经在正科实职岗位上任职的人员由区委组织部部长谈话)。

4、所在单位呈报到龄干部《退休审批表》,干部科初审,由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签字。

5、办理退休手续,发放退休证(第二个月正式办理工资关系)。

三、正科级干部享受副县级待遇退休工作程序

1、对符合条件的正科级干部提请区委常委会议研究讨。条件为在正科职岗位上工作10年以上,并获得市级综合或省级单项奖励的人员);

2、向市委组织部呈报审批材料。

3、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组织部长对其进行退休谈话。

4、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好相关手续。


 

开福区科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手续

     

 

一、填写《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表》,由党(工)委、党组书记签署政审意见,加盖公章。

二、由主管区领导签署审查意见。

三、干部科初审(在职科级干部赴台旅游先报区台办审批)。

四、区委组织部部长签字,加盖公章。

五、回国(境)后证照交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统一保管。

六、再次出国(境)申领证照审批程序:已办理证照交组织部保管的,按照1-4项程序规定的基础上,填写申领登记表,组织部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签字,干部科科长签字,发放证照。回国(境)后收回证照。

 

 


 开福区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程序

 

1、印发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通知,制定考核工作计划,列出考核安排表。

2、科级领导班子、科级干部个人分别撰写述职述廉工作总结。

3、述职。各单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进行述职述廉,其他干部进行书面述职述廉。区委组织部派出考核组参加大会。

4、民主测评。述职述廉结束后,以无记名的方式填写《民主测评表》和《民主推荐表》。考核组及时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报告考核组组长。

5、个别谈话。了解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工作实绩,考察科级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6、调查核实。在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过程中,如发现特殊问题可进行调查核实。

7、综合评价。根据考察情况写出班子和个人的综合评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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